金门旅游报名须知
更新时间:2008年05月30日 编辑: 点击数:2772
一、参团者必须是福建省常驻居民(其他省份、暂住人口及蓝印户口暂不受理)。
二、参团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如实填写《大陆地区人民往来金门马祖旅行证申请书》
2、如实填写《赴台人员申请、审批表》(福州、龙岩、莆田、三明地区参团者须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审批,并加盖单位启缝章,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)。
3、提供清晰的户口本本人页 + 身份证 + 彩照复印件1份,户口本第一页复印件1份,件1份,并提供正本核对(请用A4纸复印)。
4、提供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 张,头发花白后稀疏的需提供蓝底彩照。照片需到当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点拍照。
5、16周岁以下小孩需提供户口复印件及监护人委托同意书。
备 注:国家公务员及在职的公职人员须另填写《国家工作人员赴金、马、澎地区旅游审批表》,并按规定报批。
